2015-02-04 来源:广东省金融办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支持我省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融资创新业务的函》(粤金贷复〔2014〕12号)的精神,我局积极推动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融资创新模式,近期取得新突破。2014年12月22日,肇庆四会市银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私募债券,备案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此次债券发行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承销商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四会银商小额贷款公司全体股东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以公司全部股权作质押反担保。目前,“灯湖私募债-四会市银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期私募债券”已于12月25日成功发行,发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1年,债券票面利率9%,第二期私募债券将于近期发行。
四会市银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金人民币1.5亿元。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为当地“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截止2014年末,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共计10.61亿元。这次私募债的成功发行不仅为银商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支持本地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补充了运营资金,还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金融杠杆不断做大做强积累了宝贵经验。